工业品买卖合同
订单编号:20211008000009 |
合同编号:WWJXXS211008000009-01 |
卖方:安徽万物交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签订地点: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 |
买方:蚌埠市物来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签订时间:2021年10月08日 |
-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标的物 名称 |
牌号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单价 (元/吨) |
金额 (元) |
运输方式 |
备注 |
聚乳酸 FY201 50 吨 27000 1350000 自提 含税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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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金额:135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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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佰叁拾伍万元整 |
二、质量标准:以卖方检测结果为准,检验报告会以电子附件形式发给买方。
三、包装标准:25kg/袋或1000kg/袋,包装袋不回收。如需加木制托盘,单价另加100元/吨。
四、标的物所有权:标的物所有权自转入买方指定车辆时转移,若买方未履行付款义务,标的物所有权仍归卖方所有。
五、交(提)货方式、地点:买方自卖方指定仓库自提,运费由买方承担;提货周期:根据买方提货计划提货。
六、检验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按照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检验,货到七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七、结算方式及时间:款到发货,买方需将全额货款汇入本合同中卖方指定账户。
八、卖方指定收款账户:
公司名称:安徽万物交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徽商银行蚌埠大庆支行
帐号:225003649681000002
卖方变更收款账户,须以正式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买方,其他通知形式无效。
九、违约责任:按《民法典》相关规定执行。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传真件、扫描件有效;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两日内回传有效,涂改无效。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买方所采购产品只能用于自己公司使用,不能对外以基础料形式出售;买方使用公对公转账进行支付时,卖方提供税率为13%的全额增值税发票。
十三、合同有效期:2021年10月08日--2021年10月21日
卖 方 卖方:安徽万物交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阳 授权代表:雷画雨 日期:2021年10月08日 电话:4008-760-260 邮政编码: |
买 方 买方(章):蚌埠市物来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日期:2021年10月08日 电话: 邮政编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