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禁塑宣传材料大纲(第一版)》、《海南禁塑视觉识别系统》及手册,指导禁塑工作有关单位、各市县禁塑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社区、公共机构及有关社会团体和公益组织开展禁塑宣传工作。
《大纲》涵盖了塑料污的由来、世界塑料污染治理、我国塑料污染治理、海南禁塑管理体系、居民消费行为引导、可降解概念辨析等7个方面的内容,深入推进禁塑知识和生态文明理念普及。
《大纲》指出,消费环节的指导原则是:停止使用目录下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少用和尽量不用未禁止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在不得不用的场合选用可降解塑料制品。因此,禁塑并非简单的用可降解塑料制品取代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更重要的是减量,在减量也无法杜绝的场合用可降解材料替代。
《大纲》中列出了六类常见的不可降解塑料材料:聚乙烯(PE,大部分塑料袋主要材料)、聚丙烯(PP,塑料餐具等容器)、聚苯乙烯(PS,塑料餐具、容器)、聚氯乙烯(PVC,薄膜、包装膜等)、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功能性薄膜)、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饮料瓶、化纤);并指出:不可降解塑料混合可降解成份、通过添加剂促使不可降解材料破碎或部分分解等技术不是材料本身的降解性能,不能被称为可降解塑料。
海南目前生物降解产业链大部分是产品制造企业,个别企业具有一定的材料改性能力,整体产业处于产业链末端。未来将继续引进上游基础原料项目,发展覆盖全面的可降解替代品供应产业链,为世界范围内沿海经济体塑料污染治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